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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颁布日期: 2022.03.23
法规编号: E122054202200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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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川环规(2022)2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强我省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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