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三教(2023)37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海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基〔2021〕129号)等文件要求,为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中小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