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三府规(2023)1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9〕28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质〔2019〕165号)、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建质〔2022〕117号)等文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反映存在的问题,深化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以下简称联合验收)工作改革,进一步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