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颁布日期: |
2022.09.29 |
法规编号: |
D7620542022008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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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三府办函(2022)91号。为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维护扶贫项目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3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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