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布单位: |
中共海口市委组织部;中共海口市委社会工作部;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海口市农业农村局;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海口市商务局;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公安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 |
| 颁布日期: |
2026.06.17 |
| 法规编号: |
D7420542026004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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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海人社发(2026)60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要求,紧抓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重大机遇,围绕我市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实际,推动人才工作重心从“前端引进”向“全程培养、长效发展”系统延伸,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创业能力、优化服务环境,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海口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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