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海府办(2026)19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及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涉海部署,在《海南省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省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基础上,衔接国家各部委、省直各部门、科研机构、央企“十五五”规划与自贸港政策,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协同联动,紧紧围绕“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锚定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的战略目标,打造深海科技创新策源地、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地和海洋国际合作高地,牢牢守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海洋强省“131”战略框架,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6年至2030年,展望203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