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琼医保规(2025)1号。为进一步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精准性,促进医疗保障基金合理使用,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以下简称《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以下简称“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4号,以下简称《经办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