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4.12.25
法规编号: D7220542025000012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琼府办(2024)49号。为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21号,以下简称《“零关税”政策》),制定本办法。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