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我省政策性停止围填海项目退还海域使用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  
          | 颁布日期: | 2023.12.28 |  
          | 法规编号: | D7220542024003514 |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 法规简介: | 琼财综规(2023)17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管控围填海的决策部署,保护海域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以下简称国发24号文)和《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政策性停止围填海项目相关海域使用金退还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范围内政策性停止围填海项目退还海域使用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