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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铁路线路两侧禁止燃放孔明灯范围的通告
颁布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2.12.08
法规编号: D72205420220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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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琼府(2022)42号。为进一步加强铁路沿线禁止燃放孔明灯风险管控,坚决避免发生各类事故,切实维护铁路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琼府〔2011〕67号)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划定铁路线路两侧禁止燃放孔明灯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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