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
颁布日期: |
2021.12.20 |
法规编号: |
D7220542022004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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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琼自然资规(2021)13号。为落实“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用地制度改革,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项目落地,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工作举措的函》(自然资函〔2018〕261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2021〕44号)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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