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规划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
颁布日期: |
2021.08.12 |
法规编号: |
D7220542022003976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法规简介: |
琼自然资规(2021)10号。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由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规划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琼自然资规〔2021〕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