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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已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并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办理消防审查验收(备案)手续的通知
颁布单位: 南宁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6.01.07
法规编号: D6320552026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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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南府规(2026)1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2022年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措施的通知》(桂建设计消防(2025)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有效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管理难题,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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