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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 珠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3.02.01
法规编号: D48205420230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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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珠府(2023)9号。为落实“产业第一”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珠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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