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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施的决定
颁布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3.07.19
法规编号: D462054202300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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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7号。为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将一批市(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在前海合作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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