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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颁布日期: 2021.11.15
法规编号: D462042202200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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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深教规(2021)4号。为进一步做好非深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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