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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5.04.18
法规编号:
D4420542025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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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为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在南沙区便利执业,根据《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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