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颁布日期: |
2022.06.10 |
法规编号: |
D4220542022009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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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粤人社规(2022)15号。为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就本省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有关政策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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