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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等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22.06.10
法规编号:
D322054202200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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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湘人社规(2022)21号。为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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