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咸宁市人民政府 |
| 颁布日期: |
2025.09.26 |
| 法规编号: |
D2T20542025004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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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咸政发(2025)7号。为确保政策有效衔接,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相关规定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决定对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对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修改期限,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启动修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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