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
颁布单位: |
黄石市人民政府 |
颁布日期: |
2024.12.10 |
法规编号: |
D2620542024006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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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黄政发(2024)18号。根据有关要求,市政府对2024年9月30日之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现将保留、宣布废止(失效)和修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清理结果决定如下:保留76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宣布80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对15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未明确有效期的重新赋予有效期2年,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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