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武政规(2026)9号。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的工作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治统一、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83件继续有效,15件予以修改,7件予以废止。其中,继续有效的83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38件文件执行原有效期,有效期届满自行失效;40件文件长期有效,其中涉及权力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及审批事项等内容的文件,如新文件对部分事项作出调整的,以新文件为准;5件文件集中重新公布,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需作非实质性修改的,调整有关文字后重新公布。予以修改的15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3件文件予以全面修改,12件文件予以集中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