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简介: |
武政规(2026)2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01件继续有效,3件予以废止,3件予以修改。其中,继续有效的101件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48件文件执行原有效期,有效期届满自行失效;39件文件长期有效,其中涉及权力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的文件,如新文件对部分事项作出调整的,以新文件为准;14件文件集中重新公布,因机构改革等原因需作非实质性修改的,调整个别文字后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