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及建立“单独支付”药品保障机制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颁布日期: |
2022.12.19 |
法规编号: |
D222054202300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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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鄂医保发(2022)83号。按照《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要求,结合我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52号)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我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建立“单独支付”药品保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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