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颁布日期: |
2022.06.09 |
法规编号: |
D2220542022006142 |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
法规简介: |
鄂人社发(2022)30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等问题通知如下。 |
|
[卸载法规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