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简介: |
鄂农发(2022)16号。为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评价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策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0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2〕2号)和《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鄂农发〔2020〕18号)、《湖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农发〔2019〕92号),制定本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