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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2.05.30
法规编号: D2111012022005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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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1号。《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单行条例的决定》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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