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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规程的通知
颁布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4.12.30
法规编号: D16205420250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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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洛政办(2024)51号。为提高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健全权责一致、程序完备、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依法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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