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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实施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 2022.09.30
法规编号: D162054202200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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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洛政办(2022)74号。为妥善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集中建设的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问题,保障“村改居”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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