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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颁布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2.09.17
法规编号: D162054202200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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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洛政(2022)5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1〕27号)要求,我市对市区新一轮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区国有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洛政〔2019〕18号)中除住宅用地外,其他用途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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