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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厕所监督工作的决定
颁布单位: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6.04.23
法规编号: D15110120260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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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厕所监督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洛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洛阳市旅游条例》《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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