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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推动黑臭水体、恶臭气体治理工作的决定
颁布单位: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 2025.08.27
法规编号: D151101202500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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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为监督推动群众关注的黑臭水体、恶臭气体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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