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
颁布单位: |
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颁布日期: |
2023.04.15 |
法规编号: |
D1220542023002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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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6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并入医疗救助制度,全省大病补充保险账户将限期注销。为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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