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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颁布单位: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22.06.15
法规编号: D122054202200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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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3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我省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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