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体育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银保监局
颁布日期: 2022.04.02
法规编号: D1220542022003139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教监管(2022)99号。为依法规范我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豫办〔2021〕28号),制定本暂行规定。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