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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6.05
法规编号: C861046202406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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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由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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