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执行《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颁布日期: 2026.03.31
法规编号: C8120542026071573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鲁财综〔2026〕14号。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鲁财综〔2021〕6号)进行评估,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继续执行。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