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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
颁布单位: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4.04.03
法规编号: C77110120240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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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为加强“景德镇制”陶瓷保护,规范“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保障景德镇陶瓷产品独特品质,维护景德镇陶瓷声誉,促进景德镇陶瓷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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