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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颁布单位: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2.09.30
法规编号: C6K1058202200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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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三号。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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