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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的意见(试行)
颁布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07.15
法规编号:
C662054202200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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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厦府办规(2022)5号。为切实解决当前市民就医过程中预交充值、多次排队结算付费、就医时间长等痛点。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就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模式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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