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系统]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的意见(试行)
颁布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07.15
法规编号: C6620542022006021
网员用户您可以卸载法规正文(最多10篇)
法规简介: 厦府办规(2022)5号。为切实解决当前市民就医过程中预交充值、多次排队结算付费、就医时间长等痛点。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就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模式提出如下意见。
  [卸载法规目录]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北京国信迅捷信息资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 国信法律网 京ICP备16065196号 ICP证:京B2-2017061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