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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3.03.23
法规编号: C62205420230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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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福建省政府令第230号。为了加强固定污染源的监管,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安装、联网和运行管理,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推动固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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