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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 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 2022.02.22
法规编号: C622054202200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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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闽教规(2022)3号。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本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吸引并选拔更多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从教,提高新任教师队伍质量,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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