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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温州市等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的复函
颁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
2022.03.21
法规编号:
C422054202200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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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浙政办函(2022)20号。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作出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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