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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河湖长制规定
颁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6.07.31
法规编号: C412054202607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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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为了推进和保障河湖长制实施,促进综合治水工作,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推动建设幸福河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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