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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
2022.11.24
法规编号:
C41100120230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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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7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止《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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