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公布江苏省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取用地下水限额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 颁布日期: |
2025.12.31 |
| 法规编号: |
C2210462025072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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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苏水规〔2025〕1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及《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苏财税〔2024〕3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地下水保护与管理,推进水资源税征管落地,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部门制定了我省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以下统称“林牧渔业”)取用地下水限额,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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