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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颁布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6.09.15
法规编号: C122054202607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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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沪府发〔2026〕18号。为进一步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市政府决定,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1149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市级事项552项,区级事项597项(包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25〕7号)收回的南汇新城镇执法事项7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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