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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颁布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2024.05.31
法规编号: C122054202406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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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沪府规〔2024〕7号。为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调整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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