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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颁布单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颁布日期: 2022.06.13
法规编号: C122054202200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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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沪人社规(2022)19号。为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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