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
| 颁布日期: |
2026.06.30 |
| 法规编号: |
B5220542026073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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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简介: |
黑人社规〔2026〕4号。为规范全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以下简称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工作,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4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人社厅函〔2025〕79号)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人社规〔2026〕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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